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一届高校射箭(射艺)
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渝教体协〔2025〕15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第一届高校射箭(射艺)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赛。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重庆市第一届高校射箭(射艺)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射箭分会
三、承办单位
重庆警察学院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少年射击射箭训练基地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25 年 6 月 21-22 日
竞赛地点:重庆警察学院(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大学城景铮路 666 号)
六、竞赛项目
(一)传统弓
1.大学生组:
男、女个人排名赛(48 支箭)、个人淘汰赛;
男、女团体排位赛(3×48 支箭)、团体淘汰赛;
男女混团排位赛(2×48 支箭)
2.特邀组:
男、女个人排名赛(48 支箭)、个人淘汰赛
(二)反曲弓
1.大学生组:
男、女个人 18 米排名赛(36 支箭)、个人淘汰赛;
男、女团体排名赛(3×36 支箭)、团体淘汰赛;
男女混团排位赛(2×36 支箭)
2.特邀组:
男、女个人排名赛(36 支箭)、个人淘汰赛
七、运动员资格
(一)大学生组
高校在读学生,包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教育。反曲弓限制高中时期参加过省赛、全国赛的大学生。
(二)特邀组
各高等院校教职工、射箭团体的射箭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反曲弓限制高中时期参加过政府或者体育局举办的市、省、国赛的人士参与。
(三)特别要求
1.报名以学校、协会、社团等团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大学生组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高校学生。
3.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4.参赛大学生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
5.所有运动员应遵守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八、参赛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各弓种及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二)各队员只能代表所在大学参赛。
(三)所有大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生证、身份证。
(四)弓、箭等器材自备,须符合相关规定,接受器材检查。
九、竞赛办法
(一)传统弓竞赛办法
1.比赛用靶为侯靶。“侯”的大小为80厘米的正方框(白色区域);内有40厘米的正方框(黑色区域),称为“鹄”;“鹄”内有 20厘米的正方框(红色区域),称为“正”;“正内有6厘米的正方框(黄色区域),称为“的”。压线矢计为高分值区域命中。
2.成绩判定方法。最终成绩由靶上成绩和裁判判罚两部分构成。靶上成绩为射中“正”和“的”均计5分,射中“鹄”计3分,射中“侯”计1分。裁判判罚,根据礼仪流程的完成情况扣分,扣分原则为同一比赛距离发射中第一次礼仪缺失,对相关运动员进行警告并全场通报。同一距离全场任何运动员从第二次礼仪缺失开始,每出现1次,扣除本番最高得分矢一支,直至扣完为止。
3.礼仪要求及判罚规则(本次比赛提倡)。比赛中一共有3个礼,分别是射前礼、射毕礼、礼侯礼。进射位为射前礼,行执弓礼,表示对习射之事的尊重,比赛开始;退射位为射毕礼,行藏弓礼,表示对习射之事的尊重,比赛结束;验靶时为礼侯礼行藏弓礼或鞠躬礼,表示对计分人员和侯靶的敬重。团体赛时由每队第一人行射前礼,最后一人行射毕礼,验靶时全队到靶前行礼侯礼。以下六个环节为礼仪扣分点:
(1)“准备”令后,射手藏弓(弓放于身体一侧)位于候射线后等待。
(2)“就位”令后,由藏弓态转为执弓态并行执弓礼(执弓向前鞠躬行礼),礼毕后执弓进入射位;(如果是淘汰赛,行执弓礼时须将头转向对手)。
(3)“起射”令后,方可取箭。
(4)四矢射尽,执弓退至候射线,由执弓态改为藏弓态。(5)行藏弓礼(藏弓于身体一侧向前鞠躬行礼)后等待“验靶”令。
(6)“验靶”令后,行至靶前两米处行礼后,方可上前报
分。
4.男、女个人排名赛办法:
(1)男子、女子均在30米、20米两个距离上,按先远后近的顺序进行比赛。
(2)以四矢为1番,每个距离射6番,共24矢;每番时限120 秒。
(3)最终两个距离上48矢的总得分作为个人排名赛成绩。如前八名成绩相同,则进行附加赛。其他名次如得分相同,射中“的”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正”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鹄”多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若未能完成两个距离,以完成比赛的总分值为最后得分。
5.男、女个人淘汰赛办法:
(1)个人排名赛(两个距离)中成绩前三十二名进入个人淘汰赛。
(2)淘汰赛距离为 20米。
(3)采用番(局)胜制,每番4矢,得分高者得2分,低者得0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6分者获胜晋级。如打成五比五,则进行附加赛。
6.男、女团体排名赛办法:
(1)参赛队三名运动员排名赛成绩之和,计为团体排名赛成绩进行排名。
(2)如前八名成绩相同,将进行附加赛。其他名次如得分相同,射中“的”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正”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鹄”多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
7.男、女团体淘汰赛办法:
(1)团体排名前十六名的队伍进入团体淘汰赛。
(2)距离为 20 米。
(3)采用番(局)胜制,每番每人射2矢,双方同时发射每番时限 120秒。得分高者得2分,低者得0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5分者获胜晋级。如打成四比四,则进行附加赛。
8.混合团体排名赛办法:
(1)参赛队排名赛最高的男、女运动员成绩之和,计为混合团体赛成绩进行排名。
(2)如前八名成绩相同,将进行附加赛。其他名次如得分相同,射中“的”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正”多者排名靠前;如得分仍相同,射中“鹄”多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
9.附加赛:排名赛、淘汰赛的附加赛在比赛最后一个距离20米进行。个人附加赛中得分高者获胜,如分数相同,则距离中心点最近者获胜。如距离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附加赛,直至决出胜负。团体赛附加赛中得分高的队获胜,如分数相同,则检查两队距离中心点最近的箭支,如距离仍相同,则查验第二支最近的箭,以此类推,如所有箭支距离中心点的距离都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附加赛,直至决出胜负。
(二)反曲弓竞赛办法
1.反曲弓竞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进行。
2.排名赛为36支箭。每组6支箭,共6组。
3.比赛距离为18米,使用80厘米内6环靶纸(5-10环)。
(三)记分方法
每个靶位设1位记分员。每支箭的得分由其所属运动员从高到低顺序报出,记分员负责记录。同靶位的其他运动员负责核实报出的每支箭的得分,并监督记分员记分。如有异议,由裁判员做出最终判定。每次记分完毕,记分表上的成绩由该靶位所有运动员确认并标好箭孔后方可拔箭。在箭支尚未拔出之前,发现记分表上的错误可予以改正,同时由运动员、裁判员在记分表上修改处签名确认。一旦箭支拔出,记分表上的成绩将不能进行修改。
十、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传统弓、反曲弓各组别排名赛、淘汰赛均录取前八名。2.参赛运动员不足八名(含)的比赛,按该项比赛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比赛前八名分别按 9、7、6、5、4、3、2、1 计分。2.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三)奖励办法
1.获得排名赛、淘汰赛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淘汰赛前三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及服装要求
(一)传统弓
1.弓必须是裸弓,不包含任何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以作为瞄准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不能安装瞄准窗、箭台、可具箭台功能的任何物件、张弓指示器、稳定器材等辅助设备。2.箭杆必须使用竹、木等天然材料;箭尾必须使用竹、木、角、骨等天然材料,箭头可用金属制作;箭羽必须使用天然材料或天然羽毛。不得使用碳素箭、铝合金箭等。
3.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标识。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和参赛单位,可采用首字母标明。在同一场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标识都须相同。
4.弓弦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弓弦中段可缠绕丝线以保护拉弓手指及弓弦并确定箭口位置。不允许安装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5.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6.作为中国传统射箭比赛,中国参赛选手应明确规定用中国传统主流射法,即后手(钩弦手)用拇指钩弦,可以使用板指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等保护拇指钩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7.未经裁判员检查过的弓箭器材比赛时禁止使用。
(二)反曲弓
反曲弓器材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要求执行。
(三)服装要求
参赛队(包括教练员)要求服装款式、颜色统一。不得穿牛仔、迷彩、拖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服饰参赛。传统弓项目涉及我国少数民族服饰的,则要求在突出参赛队民族特色的同时,样式基本保持一致。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3日前将盖章报名表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报名表(未加盖公章的WORD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405877706@QQ.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报名后弃权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3.在报名后抽签前,每队可调换运动员,抽签后不得更换。
(二)报到
1.各队报到时须提供学校或者单位盖章报名表、参赛队员参加意外保险复印件、医院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2.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赛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96472978
赛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9802772286
十三、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
各单位按每名运动员200元缴纳赛事服务费,用于本次比赛开支。缴纳赛事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至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并注明“学校+姓名+参赛项目”。缴费后截图发竟赛联系人。
账户名: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
支行账号:3100021309024918223
开票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18623000404(微信同号)
(二)交通、食宿费
各队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三)申诉费
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号)文件规定,任何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上交赛会组委会。
十四、体育道德风尚奖
根据大会下发的运动员、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十五、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一)各参赛单位需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把关。
(二)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
(三)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四)参赛运动队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千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十六、裁判员
本次比赛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赛前1天对裁判员进行集中培训。
十七、其他
(一)比赛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大声喧哗。
(二)运动员装备不得含有任何种类的迷彩。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射箭分会。
附件:
1.重庆市第一届高校射箭(射艺)锦标赛报名表
2.竞赛日程
3.参赛免责声明
4.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附件下载: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一届高校射箭(射艺)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pdf